不可以!存在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2.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出国或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3.参保人身故,家属可申请依法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陕税发〔2024〕21号)要求,我县将开展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集中征缴期2024年度全县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目前残疾辅助器具无免费申请政策,需自费5%至20%,通过陕西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平台自行申请,选品后进行评估,再进行配送。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1、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2020年12月31日前档案在我中心托管。2、补贴期间:以缴费年度为单位(2023年度1月至12月)。4、首次申请人员到社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后,在本公众号“社保补贴登记”中登记,通过审核后,再到本公众号“社保补贴申请”中提交申请。2、非首次申请人员,直接在《社保补贴申请》中提交申请。
一、城乡居民慢特病及特殊药品的申请及鉴定根据渭医保发〔2022〕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门诊慢特病鉴定实行辖区包片管理制:由县医院、中医医院、蒲白矿务局医院、创伤医院、尧山医院、宽心精神康复医院具体开展慢特病的鉴定工作。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的报销统筹区域内门诊慢特病报销实行直通车报销,一站式联网结算。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第一,参保人员的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第三,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01缴纳职工养老的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参保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应保持一致。如果现身份证姓名与参保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需要参保人及时办理姓名变更。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若在渭南辖区内做产前检查,生育后直接在产检医院进行报销产前费用;若在渭南区域外,可将原始发票(收据联或者机打电子版)、社保卡的复印件、整套住院病历(需医院加盖盖章)直接交至单位的经办人,由经办人直接与医保局对接。
参保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间转移接续:(一)参保人员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二)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到企业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经本人申请转移至重新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的。
一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参保单位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网上办理流程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zwfw.mohrss.gov.cn)、“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个人服务”—“社会保险”—“社保转移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