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渭南市委编办印发文件,全面落实中省相关部署和要求,对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充实,为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规范机构设置。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明确在渭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加挂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市级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按程序在司法局加挂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县级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明确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加强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政法专项编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现有司法专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要求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挪用专项编制,依法依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一线工作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