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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10-22 08:30

(记者 姚琼)10月2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2024—2026年渭南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方案》明确,我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选取确定的21大类46个小类125个品目,作为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对象为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据了解,我市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同时,积极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实行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积极探索对参与防灾减灾的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适当给予应用补贴的方式方法。优化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管理和监理系统服务平台,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和智能终端与辅助驾驶系统应用,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