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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体育局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体育运动中心、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卤阳湖文体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分类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措施和省体育局《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做好疫情防控与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恢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防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精准施策”原则,全面有序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分阶段、分区域目适度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锻炼需求。

二、具体举措

(一)继续组织居家健身

1.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开展“抗击疫情居家健身”活动,邀请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宣传大使、运动达人等进行线上互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示范居家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两微一抖一端”网络平台,探索创新居家健身方式,策划推出形式多样的居家健身活动。

(二)分类推进场馆开放

3.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室外场地及健身器材全面开放;室内场馆、国民监测站中心(站)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游泳场馆及通风较差的体育场馆,须经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确认后开放。

4.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的场馆要合理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场馆恢复开放及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可用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流程培训,购置防控物资和用品。

5.体育场馆开放前要进行防疫安全评估,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

6.所有进入场馆人员须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健康状况信息,不服从管理者,不得入场。

7.开放场所不宜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的体育项目。严格控制入场人流,原则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

8.所有开放场馆须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通风换气等措施,对接触性设施器材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杀。

(三)有序恢复赛事活动

9.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创新赛事活动组织形式,积极开展网上群众体育活动,倡导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前在网上进行预选赛、海选等环节。

10. 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通知》《关于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的通知》。鼓励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和达标测验等健身活动,引导各地恢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11.要指导和支持辖区各社区、镇村、企事业单位策划开展规模适当、群众喜爱的赛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健身赛事活动。

12.要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结合全年赛事活动计划,提前着手谋划“我要上全运暨社区运动会”、省第八届重点项目少儿运动会等一批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筹备工作,做好疫情结束后赛事活动全面展开的预案,迅速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以满足群众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各体育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控工作责任,细化防控举措,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治防护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分散运动、错时锻炼,杜绝扎堆聚集。

(三)强化应急处置。要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对发生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上报主管部门,迅速按照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反应。





渭南市体育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