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渭南市各旅行社:
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要求,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就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此次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旅游服质量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标准: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同时要求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三、申请支付
1、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旅行社可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电子邮箱(763585930@qq.com)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提交的材料要扫描件),经我局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暂退旅行社名单通过网络方式传于存储银行办理暂退手续。
2、旅行社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的申请收到回复后,与存储银行联系,带上相关资料(见附件2)前往银行办理暂退手续。
四、旅行社需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以下资料
1、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文旅局,一份交存储银行)(见附件1)
2、旅行社质保金协议和存单原件
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五、办理方式
1、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资料采取网络办理方式。
邮箱:763585930@qq.com
2、各旅行社办理暂退手续需自行前往存储银行,办理前,请电话与银行预约(疫情期间请做好防护)。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通知本辖区各旅行社,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暂退质保金相关工作。
2、各旅行社办完取款手续之后,要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的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并于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对逾期不返还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检查本辖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完成情况并督促完成。
联系人:张轩睿 联系电话:2931991 189923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