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项决策部署,支持和帮助我市文化旅游企业共渡难关,最大程度降低文化旅游企业损失,尽快恢复文化旅游市场活力,着力培育新业态,激发市场新动能,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业形成新局面,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开展文旅企业损失和困难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根据疫情发展现状,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以辖区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文化娱乐演艺、旅游商品、民宿(客栈)、农家乐等企业为重点调查对象,认真开展文旅企业损失和困难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尽快摸清家底,形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分析报告,为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
二、暂退旅行社80%保证金。协调金融机构,做好暂时退还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现有缴纳数额的80%工作,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度过难关,缓解旅行社因“疫”启动复工复产资金周转困难。对旅行社复工复产所涉及退团退款纠纷案件进行快速处置,全力服务好旅行社及相关涉旅企业对复工复产的相关咨询服务。
三、整合文旅企业扶持资金。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中省市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主动为文旅企业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以最大力度帮助和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和共度难关。鼓励通过贷款贴息、免息、续贷等措施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对重点景区、重点项目以及在疫情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在申报2020年省级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定倾斜。
四、减免文旅企业商户承租运营费用。支持文旅企业用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指导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用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全市A级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园区对入驻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和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对落实减免政策的景区和文化产业园,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五、策划包装文旅项目,培育新兴业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级文旅部门和文旅企业积极围绕休闲度假、研学旅行、户外登山、旅游演艺,特别是旅游+体育、健康、养生等大健康新业态策划包装新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形成市场效应反应良好、全市文旅企业推动的重点项目予以重点资金支持。同时支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内部改革,提升管理标准,促进文旅产业换发新动能。
六、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着力发展线上旅游,推进“旅游+直播”的网上营销、浏览体验以及智慧旅游建设,组织全市文旅企业和文博单位开展网上游览景区、参观博物馆和体验特色文旅活动,利用数字科技、5G和VR等技术,提供“非接触”旅游产品和服务,挖掘更多新的消费增长点,保持中外游客对我市的关注热度。同时采取活动优惠营销策略刺激旅游消费,积极帮助景区策划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演出进景区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吸引游客,指导帮助景区企业提升文化旅游内涵。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支持帮助文旅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线上培训工作,利用“空窗期”学习抗“疫”,重点做好导游员、讲解员和宾馆、院线等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力争通过线上培训的形式实现“练内功、强素质、增本领”的目的,为推动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做好储备。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在师资选聘、教材购置、网络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结合市场新形势,积极推行全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政策,支持各文旅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针对性推出奖励措施。支持市内外旅游企业开拓省外及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支持各县市区及重点景区采取定向、联合、搭台子等方式对外开展旅游推介。
九、推动旅游惠民政策。以“渭南人游渭南”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全市A级以上景区旅游惠民联动机制,鼓励针对本地市民和特殊人群实行门票优惠活动,针对学生客源市场推出寒、暑期优惠政策。鼓励景区针对医护工作者、公安干警等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实行免门票优惠政策。支持市场化方式推出年卡、年票等旅游优惠产品,有效拉动客源增长。
十、创建一批国家、省、市、县四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一批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民宿(客栈)、民俗农家乐,创建一批乡村旅游文旅融合示范点,通过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乡村旅游品牌,开展乡村旅游创客活动,提振乡村旅游从业者的精气神,坚定创业者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