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领取养老金应同时满足两个关键词:“15年”和“退休年龄”。
15年:是指参保累计缴费时间不低于15年。这里的15年只是最低标准,根据“长缴多得”原则,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就越高。
退休年龄: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有所不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指: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男满60 周岁,女性满50周岁;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问: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有影响吗?
答: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不会影响已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保经办机构会准确记录您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且连续计算利息,已缴的养老保险不会白交。但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相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对较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如果您长时间中断社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那您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要相应延后。
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怎么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第一,参保人员的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第三,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第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