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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08:03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三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渭南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9月12日,向渭南市反馈了专项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反馈后,渭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通过现场核查、专题研究,在征求意见、集中讨论、上下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夯实责任、齐抓整改”“高严标准、精准整改”“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原则抓好整改工作,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巩固整改成果,到2023年底,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较2022年位次前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12条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牢大气污染治理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中央大气污染治理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持续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城市降尘量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焦化、水泥等行业以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物流园区的清洁运输比例提高到80%以上;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定期调度臭氧污染防控;深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全面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面源综合治理,统筹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治理工作。

三是标本兼治,补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问题短板。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坚决控制新增“两高”项目;深化工业整治,深入开展“创A升B减C清D”活动,提升涉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占比;狠抓燃煤整治,开展城市供热结构升级行动,加快热电联产清洁供热改造和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清零;做好应急响应,修订《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为确保督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督办调度。各级各部门建立本系统、本区域整改问题、任务、目标、责任“四项清单”。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销号制落实制度,定期研判分析制度,每月研判一次整改进展、通报一次整改动态、评估一次整改成效。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对进展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及时预警提醒。

三是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核查评估验收销号制度。市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整改验收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查确认予以销号备案,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的,不得评先。对移交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逐项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并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五是营造整改氛围。充分利用市级大气污染治理专栏,市级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经验交流和整改成效,曝光大气污染治理典型案例,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营造整改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为4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提出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明确市级包抓领导、验收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任务清单和市级领导包抓问题清单。

下一步,渭南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主题教育,围绕“三个年”活动,以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研判会商机制,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明确各方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执法联动,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守护好渭南的蓝天白云。

附件: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