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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第10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9 16:30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和相关销号工作要求,现对第10项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大气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市公路局对310国道全段管控统筹不力,道路扬尘问题突出,潼关县境内约17公里路段仅配有1台清扫车;在华阴市和华州区交界路段与202省道交汇区域,货运车辆多、路面破损严重;临渭、高新区段作为货车绕行路线,清扫不彻底、道路积尘厚。另外,白水、澄城、合阳等产煤县,拉煤路段管理普遍较差。

二、整改目标

310国道全段道路平整,干净整洁,长效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310 国道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加大扬尘治理力度,除特殊天气外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

(二)统筹310国道机械清扫车辆配置,增加一台扫路车,加大潼关段重点区域洒水、清扫频次,确保潼关段道路平整,干净整洁。

(三)组织开展公路路面排查,及时对破损路面进行临时修复,完成华阴市和华州区交界路段路面修补工作,大中修工程修补维护工作按照计划稳步实施。

(四)临渭区、高新区和市交通局对城区货车绕行路线责任路段进行洒水保湿抑尘,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五)白水、澄城、合阳县定期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拉煤路段和过村镇路段环境卫生、车辆抛洒等现象,不断提升道路通行环境。

四、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底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渭南市公路局制定并印发了《310国道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强化责任路段日常保洁,保证清洁频次,确保310国道道路整洁。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渭南市公路局统筹机械配置,调配中联重科5立方湿式扫路车一台至潼关段,车牌号为陕EB0581,确保310潼关段道路平整,干净整洁。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安排各公路段对310国道路面病害定期进行排查,对破损路面集中修复,现已全部完成修复工作。对华阴市和华州区交界路段与202省道(已调整为242国道)交汇区域,242国道华阴段K1242+000—K1242+850段0.850公里二级公路养护工程已实施完毕。大中修工程按计划实施,已完成310国道临渭段K1070+540—K1075+000段4.46公里一级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K1075+000—K1079+270段4.27公里修复工程。

(四)关于第4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市上工作安排,已将原市交通局负责的310国道渭南主城区货车过境路段8.766公里的道路保洁工作,移交至临渭区环卫中心,明确了相关清扫、洒水、清运等日常保洁工作内容,临渭区和高新区分别对各自境内310国道主城区货车过境路段按照工作职责常态化进行道路清扫、洒水、清运,确保主城区绕行路段干净整洁。

(五)关于第5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白水、澄城、合阳等公路段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加大清扫频次等措施重点整治拉煤路段和过村镇路段环境卫生、车辆抛洒等行为,并对过往车辆进行道路扬尘宣传,保障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