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娱乐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监督检查 / 正文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2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2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接收大量工业废水,4月11日至5月26日出水化学需氧量最高值98mg/L、总磷最高值2.1mg/L,分别超标3.27倍、4.2倍。
  二、整改目标
  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对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调整优化现有工艺,维修更换老旧损坏设备,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运行后,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全面排查工业园区纳管企业,建立管控企业清单,督促企业完善并正常运行污水预处理设施。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园区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纳管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启动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局对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违法行为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共4次,共收缴265万元。城南污水处理厂对厂区运行设备进行检修、重置及新增,实现出水达标排放。2021年10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园区工业涉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了12家重点工业涉水企业管控清单,督导企业加强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园区工业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生态环境部门和住建部门及时互通信息,成立高新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园区工业涉水企业外排污水进行随机监测,确保纳管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关于第4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1年9月经蒲城县行政审批局批复,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意见已出具,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和地勘报告编制已完成,完成年度既定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3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