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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十二渭南市整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验收销号程序要求,督察反馈的“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在陕西较为普遍,当地长期未予足够重视,执法监管层层缺位,群众意见很大。”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二、整改目标

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布局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范围,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一点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实施滚动销号。

2.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包括存量治理、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3.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结合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情况,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4.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常态督察检查、联合执法,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监管问题清单。

四、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细化了任务、明确了措施、夯实了责任,扎实的推进了问题整改。建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常态化开展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排查,落实了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

2.编制完成了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初稿),组织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议、意见征求会,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待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后,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3.加快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督促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完善了相关手续,规范消纳设施管理。

4.明确了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了联合执法督导检查机制,加大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实现了长效常态化监管。

六、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监督电话:0913-2933261

联系地址: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6楼612室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