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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产业脱贫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产业扶贫数据信息 采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产业脱贫办公室:

按照省产业脱贫办公室工作要求,并结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 “回头看”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就有关做好2019年产业扶贫数据信息采集录入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如实采集2019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产业帮扶人员的产业帮扶措施信息,认真核实后按要求及时更新到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产业扶贫数据系统。

(二)进一步核实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里2018年已经录入的产业帮扶措施信息,及时纠正各类错误信息。

(三)各县(市、区)农业部门配合扶贫部门完成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中涉及农业的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于11月30日前,完成产业帮扶措施信息的采集、更新、核实、录入,以及对已录入信息的纠正、补正工作,确保实际帮扶措施信息与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产业扶贫数据信息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严把数据质量。今年我省作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的试点省,对数据质量尤其是“真实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一致性”的数据采录标准如实采录;按照“市级监督抽查县级全面检查、村镇对标审核”的数据审核原则,认真核实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出需要产业帮扶的贫困户所享受的产业帮扶措施,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系统内录入的数据信息与实际享受帮扶情况一致。

(二)强化统筹协调。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产业扶贫数据系统中所采录的产业帮扶措施信息是国家扶贫数据系统中贫困户享受帮扶措施的勾选依据,同时信息填报和数据质量也是今年的考核重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量,夯实责任,把握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细致推进信息采录工作落实,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协作,统筹安排,全力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把握工作重点。数据采集方面,对前期已经通过排查获得的各类信息,原则上不再重复入户核查;要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力量,结合当地采集扶贫信息的具体安排,尽量做到一次入户,信息一次采集、一次审定、一次录入,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数据核查方面,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重点对新采集和已录入的农业产业、农村集体经济、科技帮扶、主体带动等涉及到本行业的帮扶措施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渭南市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