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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汛前河道清障专项督查

  (通讯员 黄志强)4月12日至13日,市防汛办牵头组织陕西黄河河务局、市水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对黄河渭河洛河干流渭南辖区段河道清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以“河畅、道通、安全”为目标,具体查看是否清除行洪河道内妨碍行洪的障碍物,以保持河道断面的行洪能力;是否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围垦种植、围池养殖,搭建房屋、栏砂坝、围堰、围栏等建筑(构筑)物,堆土、堆砂、建筑垃圾等杂物;以及对于从事餐饮娱乐和其他经营项目的作业船只,是否落实船主及管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尤其是去年3次洪水过后堆积的杂物,是否及时清理等情况。
  督查组一行对渭河城区段张义、西庆屯、河滩李、八里店工程,华州段台台、滨坝险工,华阴段三河口、北洛工程,潼关段吊桥、公庄险工等10处和黄河大荔段牛毛湾、雨林、华原工程,合阳段新兴、洽吴浮桥、太里、榆林等7处险工险段和河道清障整治点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听取了相关县(市、区)河道清障工作情况汇报。从督查情况看,河道干流清障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河道非法采砂设障得到遏制,非汛期采挖砂堆大部分已经清理,河滩整体较为平整,河道清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督查组指出,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水务、河务部门要持续开展河道清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设障和乱挖、乱堆、乱倒行为,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渭南高新区要督促相关部门在汛前完成西庆屯村整村搬迁和房屋拆除工作,做好巡查,建立常态化碍洪问题排查整治机制。渭南经开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渭河顶冲险工险段不利河势,促进河道行洪畅通,保证堤防和工程安全。大荔县要加强河道清障工作,在汛前全面清除洛河河道碍洪设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同时要落实朝邑生产围堤下段薄弱区段汛期巡堤查险责任,预置抢险物料,制定抢险方案,确保汛期安全。潼关县要加快渭河公庄上延弯道应急抢护,在6月底主汛期到来前拆除吊桥渡口浮桥。督查组强调,要加强黄河洽吴浮桥和渭河河滩李、新兴、苏村等控导工程的监测、管护,做好巡查管控,加强河势预判,备足抢险物料,修改完善应急抢护方案,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