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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按照省上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为797.2万亩,其中:韩城市21.78万亩、临渭区103.93万亩、华州区47.98万亩、华阴市37.68万亩、潼关县19.96万亩、大荔县95.56万亩、澄城县61.94万亩、合阳县76.4万亩、蒲城县132.1万亩、富平县123.84万亩、白水县37.63万亩、高新区0.69万亩、经开区21.42万亩,省农垦集团(华阴农场、沙苑农场、朝邑农场、大荔农场)16.29万亩。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尽快将粮食播种面积分季节、分茬口、分品种落实到镇、村及具体地块。按照农时季节抓粮食生产,季季紧抓、环环紧扣。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种粮,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扎实开展弃耕耕地和撂荒耕地调查,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方案,动员农户复种或推进规模流转、生产托管,确保应种尽种,不留空地。
  二、全面提高粮食产量质量
  (一)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粮食产能的重要基础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选择集中连片,现有条件较好,增产潜力大的耕地,以推进农业现代化、机械化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农机深松整地,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土壤改良培肥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格管护,坚决禁止非农占用、非粮生产。
  (二)全力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各县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和“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扎实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以小麦条锈病和草地贪夜蛾为重点,加密监测预警,组织应急防治,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不因监测预警不及时错失最佳防控时期、不因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成灾危害。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在关键农时和灾害多发期,及时组织技术专家分析会商灾害性天气影响,及早制定预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抓好防御措施落实。
  (三)实施两大集成技术示范推广。在粮食生产上,以集成技术推广为关键,突出小麦、玉米两大主粮,推进良种、良法、良机、良制“四良”融合,全面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全面推广玉米增密度提单产“5335”集成技术模式,即密品种5000株、深松翻30公分、缓释肥3层施、机械化5联作。持续提升小麦播种质量,积极推广以“宽幅沟播”为核心,“优化品种、土壤深松、药剂拌种”相配套的集成技术,多点试验展示,强化示范带动,推进标准化生产。
  (四)加快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发展。以玉米、小麦生产为重点,合理布局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地膜减量增效、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构建起旱作农业耕种制度,巩固提升旱作区域粮食生产水平,切实增强全市粮食生产稳定性。渭北地区要适当发展薯类、小杂粮生产,推广种植耐旱作物品种。
  (五)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组成技术指导工作组,深入生产一线,根据当前农作物生长发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科学施肥、极端天气预警、病虫害防治、农机具操作维修等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注重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好农机手培训、机具检修、配件储备等工作,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搞好农机农艺融合,适时开展以地膜玉米机播为重点的春玉米增密度播种工作,提高机播技术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切实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底线思维,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我市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粮食生产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加快拨付耕地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施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降低农民粮食生产风险。优化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确保粮食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作物生产。享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补助的县(区),要用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充分调动群众粮食生产积极性。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充分应用农机报废补贴政策,淘汰老旧机械,加快推广复合式作业新机具,推动粮食耕种机械提档升级,促进新技术落地。
  (三)保障农资供应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农资零售点进行摸底调查,加强供需信息对接,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农资联合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市农资市场巡查、质量抽检和价格规范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