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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渭南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干线公路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新需求,根据省政府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和省交通厅打造“智慧高速公路、美丽干线公路和小康农村公路”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突出特色、绿色环保”的创建理念和“政府主导、交通牵头、路地共建、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立足“三地一中心”建设,全力打造“绿色、安全、便捷、高效”的路网结构,为全市脱贫攻坚、治污降霾和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按照“公路设施美、路域环境美、养护管理美、出行服务美、行风人物美”要求,通过创建全域美丽干线公路(包括市域普通干线公路用地和公路用地以外红线控制区范围),将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资源串珠成线,以“美丽公路+”助推我市大众旅游、农业观光、民俗民宿、文化传承和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使干线公路成为山、水、路、景有机融合的旅游观光线、生态富民线、绿色风景线。到“十三五”末,我市干线公路路网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等级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公路建设成效更加显现。
  三、创建标准
  公路线内:公路用地范围是公路边沟外一级公路不少于3米、二级公路不少于2米,要求路面干净整洁无死角,边坡稳定顺适无冲沟,桥涵运营安全无隐患,排水设施完善无淤塞,标志标线齐全无缺损,绿化协调美观无空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达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面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八无”标准。
  公路线外: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是平川地区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为30米、省道为20米,要求排水系统完善畅通,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过村镇路段路宅分界清晰、住户门前规范统一,建设绿化林带形成绿色长廊,增设港湾式紧急停车带、公交停靠站、服务区等设施,打造具有当地人文特色的观景台、绿化亮点等人文景观;控制区内达到无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擅自架(埋)设杆线、管线、广告牌等,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公路沿线两侧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场所、企业等。
  四、任务分工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公路线内的创建工作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线外控制区范围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由相关县市区实施的干线路网改建项目、养护的干线公路同步创建美丽公路,具体由县市区负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干线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路基、路面、排水、安保、沿线设施及构造物、标志标线、平面交叉、沿线公路管理设施的创建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保障工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联合路政部门做好路面治超工作。
  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交通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交通专项资金用于市级美丽干线公路创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清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及堆渣等,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干线公路城区过境路段日常保洁、防尘降霾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督促指导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公路桥梁范围内的河道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及防护设施安全行为的整治。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公路项目及公路周边企业和建设项目管理,防止对路域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公路两侧门店的经营行为,会同规划、综合执法部门做好沿线城镇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的治理。
  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公路城区过境段两侧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公路用地以外非公路设施管理、建设线外绿色长廊及节点打造;负责公路排水线外引排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规范沿线村镇名称标识牌、商铺标牌的设置;规范管理集贸场所和沿线加水、洗车点,对公路两侧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或迁移;落实过村镇路段垃圾清运、管理和商铺门前卫生、环境、护路“三包”责任;搭接、硬化沿线平交道口。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同步推进、逐线验收”的工作要求,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创建启动阶段(2018年2月26日至5月31日)
  召开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活动动员会,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启动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美丽乡村及县域公路规划,按照“五美”和干线公路养管相关要求,完成县域美丽干线公路创建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在巩固108国道示范改造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分路段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18年完成210国道、310国道、106省道、107省道共4条线路270公里的创建任务,2019年完成201省道、202省道2条线路228公里的创建任务,2020年7月底前完成108省道、305省道2条线路52公里的创建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对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比,对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公路养护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渭南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美丽干线公路创建的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高效、有序推进创建活动。
  (二)突出合力联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公安、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形成创建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美丽干线公路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创文创卫、园林绿化及美丽乡村等建设范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扎实进行。
  (三)强化目标考核。制定全市美丽干线公路创建考核办法,建立定期督查考核机制,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创建进展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美丽干线公路的重要意义,强化全民的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和支持美丽干线公路创建的良好氛围。